12/16/2012

社會企業,是否會是原住民文化保存的一帖良藥?




在今年九月師大舉辦的一場原住民社會企業分享座談會中,當瑪納的陳雅楨秘書長被問到,為何他們會選擇以阿里山的鄒族原住民作為輔導對象,進行社會企業時,她說,

「是原住民選擇了我們,不是我們選擇了他們。」


這麼感性的理由,或許來自陳秘書長虔誠信仰的背景,將人生的境遇,視為上帝的安排。

相較之下,與陳秘書長的瑪納合作,曾在業界擔任業務及行銷多年,目前擔任光原社會企業董事長的王鵬超先生,他的解釋就更為實際,「部落相對弱勢,因此在創業上,機會也比較多。」


原住民社會企業正夯

近年來,台灣的社會企業愈發蓬勃發展,自稱為社企的組織也愈來愈多。而就如王董事長所說,由於社企旨在解決現有的社會問題,因此地處偏遠,經濟活動低落,有人口外移及文化保存等多重問題的各地原住民部落,就成為許多公益或社企組織亟欲輔導、合作的對象。雖然如此,仍鮮少有單位特別標榜自己是與部落合作的原住民社會企業,因此這次師大研究發展中心主辦的原住民社會企業分享座談會,就格外吸引像我這樣,想要以原住民為合作對象的人參加。

陳秘書長所帶領的瑪納有機文化生活促進會,與王董事長的光原社企合作,一起輔導阿里山的鄒族朋友,進行有機茶葉與蔬果的栽種、銷售。其中光原主要負責的是產品規劃及業務推廣的部份;而瑪納則專注於部落族人的各項教育與輔導。


社會企業的理念,或許早就在部落裡運作

在台灣,需要各界幫助的區域團體其實不少,但他們會特別選擇原住民團體,除了王董提到的實際原因以外,陳秘書長感性的理由背後,其實還隱含著原住民幾百年來,重視與自然的和諧相處之道,重視部落群體間的分享互助關係的文化與價值觀,似乎與社會企業的理念,是不謀而合。

當天另一位分享人,愛樂活社會企業的張佑輔先生也以他們輔導的尖石鄉泰雅族人為例,提到泰雅人傳統價值觀裡,凡事不脫 gaga 的約束與規範。

張先生舉例說,在加拿大,符合社會企業的組織,需有三個底線(bottom lines),分別是:社會、環境,與財務。而前兩者,社會與環境,即表示一個符合社企精神的組織,必以解決社會問題或社會公義,以及符合環境共生為目標。

而泛泰雅族的 gaga(註一)以「共享」為內涵,並分為
三個層次,分別是社會範疇、社會規範,與個人特質。其中,社會規範定義了泰雅族人需共同遵守的規範(gaga),如資源的分享(例如長老或有能力者,需照顧老弱者),與森林裡的工作法則(例如資源採集須有所節制,及不可不當砍伐森林)。

在這樣的規範下,泰雅族人對於社會企業裡「社會」與「環境」的規範,並不特別感到衝突。這樣的規範,不只在泰雅族,在其他許多原住民族裡皆然。

「社會企業,最適合原住民,」陳秘書長說著,藉由社會企業的手段,希望能讓原住民能進入主流社會,並且改變主流社會分配不均的狀況。


然而,這一切對原住民與社會企業之間默契的期待,是否可能會過於浪漫?

也許,原住民也像許多資本主義教化下的平地人一樣,能賺更多錢,就會不擇手段,不顧環境平衡地去做。也許,一個平地人上山來,以高於光原的收購價格向光原合作的農民收購作物,於是光原好不容易培養的農民,就這樣背離社會企業的經營理念,轉而與其他商家合作。

「也許你們大家,並沒有共同的夢,也沒有共同的未來」,現場聽眾如此質疑。

對此,王董市長表示他們其實非常歡迎原住民朋友能獨立運作,或與其他商家合作,「因為那表示我們的輔導是成功的。」

事實上,光原與瑪納與阿里山上這些鄒族朋友的社會企業合作關係,可能比外界想像得更緊密、更密切。「我們提供微型貸款給農民」,在合作上,也是採取共同契作,「由大家一起接單,一起規劃、分配產量」。

張秘書長補充說,他們的微型信貸,比起單純借錢給合作的原住民夥伴,其實更像是輔導他們的生產,規劃他們的理財;因為在以往,農民可能就只顧著生產,沒有考慮到市場供需,也沒有認真規劃財務,導致未來需要資金投入時,卻往往沒有錢運作。而瑪納與光原藉由微型貸款,了解合作農民的生產規劃與財務管理,並從中試圖解決農民的經濟問題。

由於輔導重於貸款利潤,「所以我們還款率,才只有 60 幾趴」,王董市長笑著說。


真誠的心,是溝通原漢之間鴻溝的最佳橋樑

現場張秘書長、王董事長,及張先生等三位講者,均是所謂的「白浪」(漢人),這也令人相當好奇,他們當初是如何取得原住民的信任呢? 

或許一個真誠的心,絕對是跨越語言與文化背景的最好方式。

「在與原住民交朋友的事情上,我從來沒有遇到困難,」自 911 大地震之後,就一直陪著原住民部落的瑪納基金會的陳秘書長笑著說。瑪納不只輔導中南部的原住民朋友,也長期關注北部的都市阿美族朋友。「原住民很純樸,很善良,」她接著說,「可是你騙了他一次,他就再也不會相信你。」






只有將經濟留在部落,部落文化才有保存的可能

最後,是提到許多人都關切的原民文化保存問題。

原住民等少數民族相關的問題,除了經濟問題待解決之外,也一直存在著文化留存的問題。在外來文化如漢文化的侵入下,現今的部落文化,幾乎僅能在部落看到。

也因為如此,陳秘書長認為,

「只有將經濟留在部落,部落文化才有保存的可能。」

少數文化會在主流文化的洪流沖蝕下,逐漸消失或同化,是許多像筆者一樣,提倡文化多樣性的人都擔心的事。

雖然陳秘書長相信,文化是一直在變遷的,「並非原住民現在說的話,跳的舞,唱的歌,就是他們永遠的文化。」但光原與瑪納仍持續鼓勵相關單位,將完整的產業鏈帶回部落,而非僅注重特定產業。「並不是每個原住民都會唱歌,都喜歡跳舞」,有了完整產業鏈,年輕人才願意回到部落工作(註二),也才能讓部落的文化有所保存。讓部落的經濟活絡起來,讓部落的族人有工作可做,絕對是一切的開始。


如果社會企業的精神,數千年來就一直存在原住民的部落文化裡,那麼它或許會是原民文化續留的一帖解藥,也說不定。


註一:泰雅族的 gaga,在太魯閣族及塞德克族裡,稱為 gaya。均為泛泰雅族族群。
註二:筆者認為,產業鏈的移入部落,可以是一種更動態、更自發的過程;亦就是單一產業,也可能自發地帶動完整產業鏈進入。各方單位需要做的,僅需要讓單一產業能成功進入部落,則之後的經濟活動會自然產生。

(文:Benson KC Fang;圖:【丹尼斯®】tsaiidCC license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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